房地产新政策(房地产新政策2020年9月1日新规)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房产有什么新政策
  • 2、天津房产新政策2022
  • 3、房产新政策有哪些?对楼市有什么影响?
  • 4、2017年楼市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 5、2017年房地产有什么新规定
  • 6、2022年买房的新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房产有什么新政策

法律分析:房产最新政策:

1、重庆:房价异动房产税信贷措施遏制“炒房”根据调整后的房产税政策,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策自14号起施行。据介绍,这一政策就是为了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同时,工商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表声明,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炒房行为,采取措施,打击炒房行为,包括对“三无”人员来渝“炒房”信贷不予办理;对涉嫌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和发布虚假信息的违规企业,暂停办理住房按揭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2、北京商品房限购继续执行不排除会加强政策北京市住建委表示,2017北京继续对房地产市场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信贷等政策,限购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考虑到北京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仍将继续坚持,但不排除会加强政策。

3、山东多地商品房继续限购限贷限价14号召开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决定,今年济南、青岛等热点和潜在热点城市,要增加住宅及用地有效供给,继续执行好限贷限购、限价销售等措施,确保房价环比不增长;山东省其他城市要有序推进商品住宅去库存,积极化解非住宅库存。防止商品房交易量和价格暴涨暴跌。

4、上海:个人住房贷款增量创新低央行数据显示,随着上海房地产调控效果不断显现,个人贷款增速和增量占比明显回落。一至四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增加917.3亿元、1015.5亿元、747.7亿元和671.9亿元,三四季度贷款季度增量明显下降,其中12月份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54.7亿元,创近14个月个人住房贷款月增量新低,表明调控新政促进房产市场和住房信贷稳健发展的效果显著。以上就是房产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之一条 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天津房产新政策2022

公产房的最新政策

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加快和规范本市直管公产住房出售工作,根据《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市 *** 同意,本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直管公产住房出售相关政策的通知》,并将于7月1日正式执行。

《通知》规定,今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 *** 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 *** 。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 *** 代管住宅以及市 *** 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

直管公房转租政策方面,7月1日起,可售直管公房应当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方可出租。7月1日前,可售直管公房已转租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自愿购买产权,或者转租合同期满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再出租。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同意,未购买产权的直管公房可以向享受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居民转租。

值得注意的是,7月31日前公房出售一次性付清房款将优惠10%,8月1日起将取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折扣。公房出售成本价、工龄和房屋成新折扣、住房调剂系数等相关政策,仍按照本市现行公有住房出售政策执行。此外,自2015年起,按照优惠逐年减少、出售价格逐年提高的原则,将逐步提高公有住房出售价格。

公产房购买产权的相关规定

签订买卖协议后,售房单位给购房人开具《购买公有住房缴款书》,并由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到售房单位指定地点缴纳购房款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凭购房人的《购房缴款凭证》给购房人开具《个人购买公有住房证明》。售房单位持《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一式两份)、《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审批表》、《天津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所售房屋平面图(首层、标准层1:500)、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许可证、售出房屋明细表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什么是直管公产住房?公产房是指房地产权利人登记为市人民 *** ,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市人民 *** 管理的公有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天津共约1700余万平方米,近38万户。

简单地说,公产房是国家的房子,出租给老百姓,老百姓只有使用权,每月需要交纳租金,这个价格非常便宜。房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国家的房管站负责来帮助维修。

公产房通常位于天津市内六区,具有地段优越、配套齐全、户型面积小、总价相对低的特点,在天津的二手房市场交易中占比达10%-15%。并且公产房很多都在学区片,拥有众多学区房购房客户,特别是和平区学区公产房交易占比高达40-50%。

房产新政策有哪些?对楼市有什么影响?

为了能够让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全的发展,同时也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买得起商品房,自2017年以来,国家就出台了一些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这里为了能够帮助大家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房产新政策,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房产新政策的内容具体及认识一下。

为了能够让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全的发展,同时也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买得起商品房,自2017年以来,国家就出台了一些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这里为了能够帮助大家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房产新政策,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房产新政策的内容具体及认识一下其对近阶段的楼市影响有哪些。

房产新政策有哪些

1、限购

关于一线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也引起了发改委的重视。发改委主任 *** 在两会期间表示,当前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较快,幅度较大,需通过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棚改,增加住房供给,采取诸如限购等行政措施以及经济政策等,抑制不合理的投机性需求,限制房价过快上涨。

2、增加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表示,将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面积。最近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引起关注,为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 *** 调控措施。

3、整治“首付贷”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4、房地产税立法

在两会期间,人大棠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调整后的人大棠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类立法项目,人大棠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为预备项目。

对楼市有什么影响

1、在一二线城市,由于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短缺,一直以来,房子就不单是用来居住的,附加在房子上的其他功能远大于其居住功能。例如,人们对天价趋之若鹜,其原因就是与房子挂钩的子女受教育权。因此,“租售同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是这一新政的关键所在,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中提到“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说明租售同权包含哪些权利,只是笼统的称之为相关公共服务。

2、中央 *** 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而对地方 *** 而言,“租售同权”不仅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各大城市开展人才争夺战的重要举措。

3、国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显著提高租赁住房的总体供应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减部分居民购买产权房的紧迫性。一直以来,租售不同权致使人们热衷于买房而不是租房。屡次被炒,也在于产权房上附加的子女受教育权。租售同权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子女教育而产生的买房需求。

4、对各种利好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中央 *** 以及地方 *** 发布的,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文件中,都提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当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随着住房租赁企业的集中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散户化自由竞争的时代将终结,逐渐走向规范化发展。

5、那此项政策落地实施之后,我国原有的住房结构将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多年来国人的住房观念也将彻底被打破,随着多元化住房体系的不断建立,买房将不再是享受城市资源的出路,各阶层民众均有与之相适应的住房形式,真正实现全民居有定所,在此背景下我国的楼市将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房价也会回归理性。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包括限购、增加土地供应、整治“首付贷”、房地产税立法等等,这些房产新政策可谓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对大家而言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房产新政策推行之后,对楼市的影响也是不容小窥的,上文也有详细的介绍,有需要了解的可以看看。

2017年楼市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一 *** 楼市政策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楼市新政策内容,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湖州楼市新政发布

湖州市人民 *** 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湖政办发[2017]15号

各县区人民 *** ,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要求,以化解房地产结构性库存、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为重点,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76号)、《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6〕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把控土地供应。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手段,对土地出让实行统一管理,经营性用地(不含工业用地)出让方案需报市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协调小组同意后实施。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既要防止部分区域住宅存量短缺,又要防止新一轮住宅库存严重反弹。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区块,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小于8个月,且后续商品住宅供应不足的区块,应及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二、稳定市场预期。科学引导房地产市场预期,努力稳定销量、稳定房价、稳定地价、稳定供应、稳定投资,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创新土地出让机制,土地出让适时要以房价竞地价,分区域、分类型在土地出让条件中设定更高备案均价。已出让土地住宅项目的备案均价,将现行的开发企业自主定价调整为开发企业与评估制度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土地出让楼面价、建设成本评估确定备案价,避免定价的盲目性、随意性。

三、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一是实行购买住房契税补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中心城市范围内家庭之一套、第二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实行住房契税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商品房 买卖合同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非普通住房,并具备前述相同条件的,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存量住房(二手房,下同),并在此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存量住房,并具备前述相同条件的,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二是实行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契税补贴。自2017 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四、加大人才购房奖励。对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中心城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市购买之一套住房的,凭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 服务合同 或所创企业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不动产权证,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2020年底前办结,存量房在2017年底前办结),所购住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标准为: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100万元;2.国家“__”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50万元;3.省“__”专家、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151”人才工程之一、二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省部级重点人才:30万元;4.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人才、市“11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和急需紧缺专业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高级 *** )人员:20万元;5.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 *** )人员:6万元;6.211、985重点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毕业 生(不含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万元。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含 留学 归国人员和外籍专家),按照同等次人才享受补助标准,具体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购房奖励按服务地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五、全力转化结构性库存。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房地产结构性库存的要求,针对城市规划布局中商业比例相对偏高的状况,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研究,多 措施 推进主动减量。一是扶持发展楼宇经济。对中心城市范围内单幢建筑面积5000㎡(含)以上的商务、商业、科研楼宇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含)以上的城市综合体落户的新注册企业(含总部型企业、新兴服务业企业)给予扶持,由各区 *** (管委会)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商务部门给予政策指导。二是优化规划布局。对原城市规划布局中商业比例偏高的区域要进行合理调整,在源头上进行科学规划。对已出让未建的商业用地,根据市场需求,适度调整商业办公、住宅比例,合理转化部分新库存。三是实行用途转换。对已建和在建空置待售滞销的商业办公地产,在满足消防、设施配套、相关利害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按规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切实解决商业、办公地产去化难问题,化解房地产结构性库存。四是推动跨界地产发展。对开发企业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发展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电子信息、人才培训、 文化 创意、金融服务等产业,各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简化 办事流程 、缩短审批期限,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扶持发展楼宇经济政策,推动跨界地产发展。

六、深入推动征迁安置方式改革。一是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货币化或购买商品房安置比例不低于50%。二是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廉)租房,采取市场购买商品房或货币补助等方式实施公(廉)租房保障。三是完善房票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使用房票。

七、突出城市规划引领。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研究。一是严格控制各类城市综合体,实现产业与居住分开出让。二是严格控制沿街带状商业,避免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形象。三是加强配套设施的统一布局,加快建设重点区域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公园绿化、道路交通等公共配套设施,方便市民生活;加强新建住宅小区水、电、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管线建设协调管理,提升新建住宅小区品质。

八、积极培育房产租赁市场。积极发展住房租赁业,鼓励社会力量购买库存商品房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出租经营,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出租,鼓励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长租业务。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优化市场配置。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精神,对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发企业,以及专业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给予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进行试点,试点项目两年内所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壮大发展。

九、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精神,加强指导,进行宣传培训、 教育 引导,提高开发企业业务水平,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突出企业自律。加强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十、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是贯彻落实省委“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减少污染、节能降耗,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对加快我市建筑业和住宅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浙江省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和《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有关精神要求,积极稳妥加快推进我市住宅全装修。一是科学划定实行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南至环城南路(老318国道)、东至三环东路(高速连接线)、北至三环北路、西至杭长桥路。各县中心城区范围由各县划定。二是分类实施住宅全装修。在范围上,中心城区范围内2017年3月1日后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中心城区范围外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实行全装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实行比例。在类型上,按照科学化、个性化的要求有序推进,三层(不含三层)以上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层(含三层)以下低层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是加快制定我市住宅全装修的实施意见。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 *** 办公室

2017年楼市新政预测

一:2017年,调控政策或仍将持续

关于明年政策走向的预测,一个较为普遍认同的观点是,2017年楼市调控政策或将持续,下一步是寻找控房价与稳增长的平衡点。

从“9·30”楼市新政出台以来,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市)出台了超过50条楼市调控政策,一、二线 热点 城市实施了严格的房地产限购限贷措施,在严格执行之下,影响立竿见影,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开始出现大面积降温。

一些机构认为,一旦明年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太快,仅靠新动能和基建投资,将可能难以遏制住经济下探趋势。而从近期高层表态来看,2017年调控政策仍将持续。

在11月初高层关于房地产的会议上,继续明确提出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各地要丢掉幻想,不能松动,要继续严控,端正态度。不过,房产吐槽哥我认为,在本轮调控效果显著的前提下,推出更严厉调控政策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接下来如何定调下一年的政策走向,在控制热点城市房价、加快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与稳增长之间寻得平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大家也知道,调控是为了维稳楼市,保持房地产健康发展,而非打压楼市,调控大局仍然是偏向以自住需求为主,可以预测的是,即便明年出台新的调控内容,对于刚需买房者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甚至或许还是机遇期。

2、房产税最快有可能2017年开征?

前段时间,潘石屹、张欣夫妇在美国麻省理工讲座时,也提及了房产税,潘石屹称,出台房产税是必要的,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浪费。他还指出,北京有人买100套房,自己只住一套。

房产税出台宜早不宜迟,算下来,房产税的考证从15年前开始了,可是十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推出,前段时间网上称,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一旦新政出台正式开征房产税,多套住房持有者的风险将加大,持有第二套或多套房子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这会导致投资投机者踌躇不前,甚至引发房价下降,对于刚需一族来说是,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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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有什么新规定

最近几年房价上涨幅度很大,2017年房地产也出台了很多新的规定,这些规定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房地产的市场情况。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2017年房地产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房地产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昨日联合发布通知,自2017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中还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 *** 营业税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

根据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新政还特别提出: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优惠,暂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地。

   房产新规1:新政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

新政不再以144平方米为界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而是统一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上首套房的按网签价的1.5%征收契税。而在过去,一旦交易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就要按3%征收契税。

以北京为例,原来执行的契税政策是,居民购买唯一住房且为普通住宅的,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为1%,90-144平方米为1.5%,144平方米以上的为3%,而此前二套房不论面积多少都是3%。现在,首套房的契税新政策是直接用面积标准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一律1%,90平方米以上的,一律1.5%。

房产新规2:两年以上住房出售全部免征营业税

根据通知,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原来的政策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去年3月,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门槛被从5年下调为两年。

房产新规3:北上广深无缘部分优惠政策

不过,新政特别提出: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优惠,暂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四地。这意味着北京若要享受此轮新政,必须符合首次置业并且房屋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条件。

2月2日,央行发文称,在不实施“限购” 措施 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更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目前,仅有四个一线城市,即北上广深及旅游城市三亚仍执行限购措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政策继续绕开了一线城市,整体看,一线城市库存问题并不严重,预计后续宽松政策也很难覆盖到一线城市,但这些政策对一线城市的心理影响依然比较大。

一些业内专家也表示,在楼市分化的背景下,这四个一线城市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价格上涨压力较大,此次调整也体现了差异化的楼市调控思路。

房产新规4:降低购房契税有利于大户型销售

“这次调整是房地产‘去库存’和稳定市场众多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带动刚性需求、 *** 改善性需求,还可以促进二手房市场活跃。”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表示,与之前出台的信贷、住房公积金调整等政策一同,此轮调整可谓“多策并举”,体现了持续性,将从整体上提振需求,对住房市场保持持续增长和“去库存”有积极影响。

从整体来看,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库存并不严重,但存在结构性的问题,一些高端住宅和商业物业的库存压力较大。对于本次契税优惠调整,业内人士认为,降低购房契税有利于提高大户型的销售。

以在北京东五环附近首次购买一套150平方米的大户型为例,以每平方米4万元来计算,该房的总价为600万元,若在2月22日之前购买,此时该家庭应缴纳的契税为3%,总计18万元,而在本次契税优惠之后,应缴纳的契税标准降低为1.5%,实际缴纳为9万元,总共减少契税为9万元。

房产新规5:对改善型或二套购房的群体赋予减税政策

同时,本次新政的更大亮点是对改善型或二套购房的群体赋予减税政策。对于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从过去3%的契税调整到了2%,这也使得购置大户型的改善型用户获得利好。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契税调整,可以看出政策的两个导向,一是鼓励购房者积极购置大户型住房;二是鼓励购房者积极换房,这同时将有助于消化非一线城市的库存,有利于盘活非一线城市市场流通与销售环节。

房地产的市场问题

1.房地产资金来源结构单一,开发商自有资金比重低,房地产市场资金依赖度比较高。

2.圈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3.房价增长快,对民众的心理预期比较大,住房比重偏小,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4.住房社会保障的配套政策不健全,可操作性较差,门槛高、受益面窄。

5.房地产企业数量多、负债率高。

6.二手房房源没有释放,供给不足,市场需要规范。

7.房地产中介诚信缺失。

8.拆迁安置补偿不合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不断。

9.观念有待于改变,发达地区租价比例为40%,法国为37%,英国为34%,新加坡为30%,美国28%,这种状况有利于人口的流动,对此适度的投资性购房具有积极的意义。

所有这些问题的核心之一在于地方 *** 的“土地财政”,即地方 *** 依靠高额的土地出让金来补充当地 *** 的财政收入。开发商赚取高额的利润而 *** 收取开发商高额的出让金。高地价,高利润(有传言说有普遍的 *** 成本)就有了超出当地平均居民家庭年收入10倍20倍的房价。在这一利益链条的捆绑下中国大陆的高房价将延续。

房地产的动态

国家三令五申,不会改变房价调控主基调,但排队看房的人似乎越来越多,成交量也在逐渐攀升,不仅是消费者、连一些开发商都开始对楼市预期发生变化。在这种背景下, 6月份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昨天出炉,达到56.7%,其中,房地产业商务活动指数尤为引人关注,因为它创出了2010年12月以来的新高。

2012年6月以来中国经济趋稳迹象明显 一段时间以来,各种经济数据都不太乐观,但6月官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却走出一枝独秀的姿态,不仅仍然处于扩张区间,甚至还比上个月回升了1.5个百分点,而其中新订单指数达到53.7%,创整年以来新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蔡进分析,这表明非制造业经济保持稳健增长势头:

结合制造业PMI数据来看,6月以来,中国经济趋稳的迹象较为明显。从非制造业的行业来看,有这样几个还是较为突出——一个是房地产商务活动指数,另外一个是电信业和物流业,和生产 *** 业密切相关的商务活动指数明显回升。

房地产业商务活动指数创19个月新高

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业商务活动指数达到58.2%,创19个月以来新高,同时房地产业的新订单指数结束近一年半的下降趋势,回升至55.7%。

反映出房地产领域经过大半年需求的积蓄,一些刚性需求有所释放。

2022年买房的新政策是什么

2022年买房的新政策是,如果公民购买普通住房,该房产也是家庭唯一住房时。房屋面积如果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房屋面积如果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之间的,征税税率应当减半,如果购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4%征税。如果公民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两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地产,按4%的税率征税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 *** 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 *** 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房地产新政策